特讯热点!绿城管理控股慷慨派发特别股息每股0.1元,7月15日分红派息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2 12:43:31 615 0条评论

绿城管理控股慷慨派发特别股息每股0.1元,7月15日分红派息

香港 - 2024年6月14日,绿城管理控股(09979)宣布将于7月15日派发特别股息每股0.1港元,总派息金额约为1.2亿港元。这是公司继今年3月派发中期股息每股0.12港元后,再次向股东派发现金。

此次派发特别股息是绿城管理控股对投资者回报的体现,也彰显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。 2023年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2.6亿元,同比增长26.4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.2亿元,同比增长41.9%。公司业绩稳健增长,盈利能力持续增强,为本次派发特别股息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**绿城管理控股是一家领先的物业管理服务商,在中国内地拥有广泛的业务布局。**公司为各类物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管理服务,包括住宅物业、商业物业、写字楼物业、工业物业等。近年来,随着中国物业管理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,绿城管理控股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,盈利能力持续提升。

**展望未来,**绿城管理控股将继续坚持“以客户为中心、以品质为核心、以创新为驱动”的发展战略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,拓展业务规模,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。公司表示,将继续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物业管理服务商,为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。

投资者如欲享有绿城管理控股本次特别股息权,需在除权除息日前(2024年7月12日)持有公司股票。 在除权除息日之后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,将不享有本次特别股息权。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2 12:43:31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益佰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